人,個人之生命行進,從孤立偶發行動之自我反省與自我負責(self-responsibility)之種種階段……至普遍自我反省與自我負責階段,提升到意識中把握自律自主的理念(the idea of autonomy),由意志下決定要把人之全人生命塑造成一普遍自我負責的生命綜合統一體之理念,並且,並生並進地,要將人自己塑造成力圖實現他內在本具理性之真『我』,自由自主的『我』,為要真實於他自己,為要能保存他自己之為守一不變的有理性之『我』而奮進不懈。(現象學宗師.高俊一)

人之人格的生活經過自身沉思與自身辯護的諸階段,即從具有這種形式的個別化了的偶然的生活出發到普遍的自身沉思和自身辯護的諸階段,直到在意識中把握住自律的理念,即把握住這樣一種意志決定的理念,即將它的全部的人格生活形成為在普遍的自身辯護中的生活的綜合統一;與此相關聯,將自己本身形成為真正的我,自由的、自律的我,這個真正的自由的自律的我力圖實現他生而固有的理性,力圖實現忠實于自己本身,能夠作為理性---自我而始終與自己同一這樣一種追求。(大陸之王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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