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才將卡農打開聆聽

不知何處來的迷迷糊糊,從去年困惑到現在,總算稍稍歇止

腦筋有了一絲絲的明光,才恢復了這首名曲的欣賞能力

說起來,人是受縛的,需要一些學習方才能獲得自由的能力

打從一出生,人就受著已規制好的大自然運則生長;長期的成長,一方面漸漸察覺出「選擇」的能力…

在另一方面,由於生理成長的「習慣性」,自然的本性幾乎把人給佔得牢牢的!

所以,人們往往將某一種「無拘無束」的感覺視為「自由」。但「感覺」並不是自由,自由卻會帶來「自由自在」一如無拘無束之感;這兩者並不相同。

舉例來說,當人處在青春期時,由於身體生理上正處於急速生長,只要休息得宜,力量往往用之不竭。青春期所擁有的無拘束之感,與自由沒有任何干系。

倘若自由僅是「感覺」;那麼感覺一消失,自由也就消失了。感覺是最不實在之物!

那麼,自由是什麼呢?

首先,自由奠基於一個「能思維」,且可以掌握住「意義」的心靈。沒有思維,就無選擇;沒有選擇!何來的自由?

其次,經過澈底釐清個人之思維後,掌握住「選擇」的自由能力,意即:我應當這麼做。

從這兒可明顯的體會到,自由是一項「主動」行使的權利,而非感覺。

再其次,應當做什麼呢?

這是人必須釐清的。舉目前最明顯的例子:鄭捷決定拿刀在捷運傷害人命。

鄭捷有自由嗎?他自己決定、計劃並實行,這不是自由嗎?

斷乎不是。

因為,他顯然受著個人的「情緒不定」因素困擾著;既然他仍然保存著與家人、友人之情,又怎會去傷害那未來可能與他建立友誼的陌生人呢?

顯然,他的神智已無法思考,出現問題了。他應當勇於求助醫療。

所以,任何人的自由應當是:我的意願與所為,都是可以與任何人分享的;任何人也可以、應當這麼做。例如:努力完成自己的成長、自助、助人…等任何自益益人之事。

沒有人說「吸毒」好自由;但那些吸毒者卻因著有毒可吸而感到自由。這是明顯的分別:無論他習染上毒品或者從毒品使用中獲得滿足,都是生理的自然狀態,與他「個人」的意志、思維、自主等幾乎毫無關係。

經由一連串主動的自我規劃,人方才擁有自由。

處這自然與自由之間,與其說人受到兩方拉扯;不如說是:受到兩方培育。

……腦又顯得枯竭,未完處下回再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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