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怎麼與自然扯在一塊呢?

或者,自由就是自然而然,自然而然即是自由?

200多年前有一位康德教授,他把自由與自然的意義區分開來,表明為人類生命之事實所在!!

Google Earth地圖的視野很有看頭,能將目光從外太空往地球觀看,整個地球的衛星照是如此的生意盎然,有著美麗的色彩。

但,往外太空宇宙看出去,就盡是一望無垠的星球、星系與空寂…

似乎地球與其生命,由一股奇特的力量「蘊生」著,而處於無生氣的廣漠宇宙中則是如同一項偽裝,讓人感到地球以外的「無情」。

廣大空虛宇宙,在死寂無限宇宙空間裏,地球殊別,「培育」出萬物,生命得以展現。

人類心靈一方面是由著不斷運作的思維來提供,另一方面則是主動的抉擇「要做什麼」。

前者,即是自然;後者,就是自由。

與康德差不多時期的史賓諾莎認為,人的心智可以主動、被動區分,若是主動,則能自我取捨而滿足。

所以,自然,即是「被動」之意;自由,乃「主動」之意。

人總是活得好像自由自在,但,大多數其實都受著「自然」的掌握,因著某種或隱或顯的目標,而做各種不同的勞動。

然而,自由的行使是特別的,人類將所有「感受」而受動之種種釐除而存其形式,就剩下必須「思維」與「判斷」的純粹意念,無論怎麼思考都不再受到「自然需求」的擺布。

所以,自由常常是「節制」自我、進行「義務」性質的行為與實踐。

照以上的描述看來,「通常」一般人所指的自由,其實是「自然」;而種種的節制與侷束自我,卻才是真正的自由。

勉強寫到這兒…意有未盡,待他日再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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