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微雨停

冬山河沿岸16km,每公里約5分10秒。

本來只想8km了事,但一跑起來就跑下去了。

回想昨日跟在翁大哥後頭跑的情形,真想像從前那樣子盡力的奔馳,但唯恐呼吸又紊亂,且身體沒有充足力感,只好稍跟跑即作罷。

近日來之跑步,實以「真正」練跑為目的,也就是以確實的跑步身體律動之認知為主,而非過往將注意力放在呼吸及勉力而為的壓力負荷下運動。

同性戀是怎麼一回事呢?

同性戀為「自然」正常之狀態,與異性戀無異乎?

同性戀為「非自然」之不正常狀態,乃罪惡乎?

由於略有思考,乃將心得整理出。

普遍異性戀人之狀態:

一、婚姻

二、不婚

三、離婚

由於男女之身、心相互吸引,於是有其交往與接觸,產生:

一、愛慕

二、經由愛慕或非愛慕而進行之性行為

三、真誠忠實之愛而相伴,或另結他愛

男女之彼此接近,也有男女之彼此不接近,如和尚、尼姑,或獨身主義者

以上乃異性戀者之愛戀行為,以一男一女為之;而同性戀乃男男,女女為之;雙性戀乃男女皆可為之;獨身主義者乃潔身自好為之。

所以,不論是異性戀或其他「性」戀,皆以一「普遍」模式為之,為的就是擁有「一般」所謂「尋常」的「愛」或「婚姻」為主;也會遇到所謂的不愛或心碎;模式相同,但主角卻有「性別」上之各種。

現在,問題在於同性纞與雙性纞,在一個人的天生「合理身體功能」上,卻選擇「相反」之作為,例如,擁有「女性身體」卻要喜歡同為「女性身體」的對方,並以之為愛;或者,擁有「男性身體」卻要喜歡同為「男性身體」的對方,並以之為愛。

由於異性戀者之身體彼此合適,故而沒有同性戀者之困擾,僅有喜新厭舊之悲歡離合困擾。

於是,從異性戀中之「愛」與「不愛」當中,可發覺對象不令他(她)愛之後將再尋求其他之異性戀性別為之,只是對象換成新的別人而已;而同性戀亦是將再尋求其他之同性戀性別為之;只是,雙性纞就不一定。

接著,我們可以問,到底愛是什麼?

一、愛?

二、性吸引力?

三、生活?

一種真正的愛,讓一人喜歡上另一人,並產生二、與三、;也有僅僅只是二、與三、;或者僅剩三、二個人總比一個人好。

於是一個同性戀者,若是以上述三點視之,他(她)其實是可以在符合「合理身體功能」中,尋求讓自己不再「糾結」於身體功能之「不同」中來實現上述之目的。

為什麼呢?

因為「愛」的意義是深刻的,是在心靈由心智建立;而性吸引力,則是由身體完成「滿足感」,並且在「合理身體功能」下,能夠完成普遍「生物功能」之一般種種「可獲得」;至於生活,則更加沒有性別上的彊域阻礙。

那麼,該如何看待自己不同於「合理身體功能」之同性之「愛戀」呢?

以生理功能之「不得不」之需求試解釋之:

一、吸菸

二、吸毒

三、癖好

一個普通人不吸菸嚼檳榔,也不吸毒,也沒有任何必須之「強制」行為,所以並無法理解吸菸、吸毒之「好」;而吸菸與吸毒者,乃在其生活中擁有了一位「異友」且能帶來「歡愉」,於是久而習之,就不得不以之為「好」;等到上癮之後,心理已有了一個「它」,難以去之。

以是之故,若要去除「成癮」之「愛好」,則必須「使力」自制並導之以「順暢」之「健康欲望」為之,從而與菸毒愈離愈遠,直至心靈佔滿了「健康」之身、心生活,以利去除菸毒欲望。

由於雙性戀者之自由取捨,故而人之「愛戀」之性好,有如一種「天生」之「成癮」症;即便是異性戀者,也有接連不斷之愛戀「癮」狀。

結論:

由上述,在此以之鼓勵同性戀者,嚐試以一個「合理身體功能」之身心靈來「愛」一個異性的對方,他(她)也能帶來生理上的滿足並營造一個有延續的生活家庭;至於那種不得不「愛同性」之好,在一種有如戒「癮」之「調適」作為下,心靈會在一「真愛」中得到相應的報償;畢竟人生並不是只有「愛來愛去」,而是擁有純粹「真愛」的地方。

若有人說異性戀也可因此而轉為同性戀,這我在這兒必須言明:諸如毒、菸並不是什麼「必要」品而須觸之,相反,倒是要避之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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