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場很難堪的比賽…

若要檢討是非…

問題還是出在雙方的教練與打球心態

請問,運動的目的為何?

當然,即是發揮:運動家的精神

可是,我相信大多數的比賽都被教育成:如何獲取勝利

如此,則場上的各種小招數,不正常的贏球心態都讓一個人的人格低劣而至不受尊重

所謂的運動家精神:

一、認真付出的練習,培養吃苦耐勞的精神

二、以運動的生理、心理協調訓練成就一個強健、正直的心靈

三、發揮身體與心靈的訓練,完成自我實現

四、隨著比賽面臨的人、物及各種情境,而能穩健的發揮自己的實力,並遵守比賽規則及尊重裁判判決!

五、勝不驕,敗不餒。勝負一事,各自心知肚明,以賽事的努力為報酬,不以金錢名利為目的。

所謂的不擇手段,獲取勝利:

一、以勝利為唯一目的

二、以短暫的聲名為樂,致成為虛榮

三、以短暫的人生為目標,以短視利己利小團體為目的

以上…

若以運動家精神來實踐,則不僅能獲取勝利,亦能養成正常的人格,己利利人。

若僅以獲勝為目的來實踐,則除了勝利,無一可取…恐怕,連勝利都是可恥的。

運動員的精神列舉五項,實卻獲得人生的無數利益;列舉獲勝有三項,卻實一無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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